河南三门峡市重拳出击 严查非法捕捞行为
为有效保护水产资源,保持渔业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统一的和谐社会,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渔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秋季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净化渔业环境,维护生产秩序,保障水上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自今年7月1日和8月10日,河南、山西两省禁渔期及银鱼专项保护延长期相继结束后,黄河小浪底渔业捕捞工作全面展开,呈现出“千帆竞渡,万船轰鸣”的繁忙景象。但在丰收的喜悦背后,无证、无序、破坏渔业资源等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抬网、灯光网、迷魂阵等资源掠夺性捕捞行为,又有所抬头,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使禁渔成果毁于一旦。为此,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刻不容缓。连日来,他们积极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与洛阳、济源和山西省的运城市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严打态势,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使渔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他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渔业捕捞许可证及银鱼捕捞专项许可证进行重新核查,登记造册,严格管理。对不符合捕捞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没收证件和渔获物,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依照《渔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对“四无”渔船(即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船员资格证书)和“四证不齐”渔船,要坚决禁止其从事捕捞作业,要彻底将低质量不合格渔船清理出渔业生产领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三是坚决取缔抬网、灯光网、迷魂阵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掠夺性捕捞行为。对造成渔业资源、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坚决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对不正当鱼价竞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损害于民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惩。
自今年7月1日和8月10日,河南、山西两省禁渔期及银鱼专项保护延长期相继结束后,黄河小浪底渔业捕捞工作全面展开,呈现出“千帆竞渡,万船轰鸣”的繁忙景象。但在丰收的喜悦背后,无证、无序、破坏渔业资源等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抬网、灯光网、迷魂阵等资源掠夺性捕捞行为,又有所抬头,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使禁渔成果毁于一旦。为此,打击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刻不容缓。连日来,他们积极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与洛阳、济源和山西省的运城市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严打态势,严厉查处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使渔区的生产、生活秩序得到显著改善。他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对渔业捕捞许可证及银鱼捕捞专项许可证进行重新核查,登记造册,严格管理。对不符合捕捞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没收证件和渔获物,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依照《渔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对“四无”渔船(即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船员资格证书)和“四证不齐”渔船,要坚决禁止其从事捕捞作业,要彻底将低质量不合格渔船清理出渔业生产领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
三是坚决取缔抬网、灯光网、迷魂阵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掠夺性捕捞行为。对造成渔业资源、自然生态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坚决保护渔民的合法权益。对不正当鱼价竞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损害于民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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