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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推进依法行政为渔业生产保驾护航

日期:2007-07-20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三明市畜牧水产兽医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渔业生产健康有序。

  一是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围绕“遵章守法,关爱生命”这个主题,把“与时俱进”和“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始终,精心组织,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渔业法》、《安全生产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福建省渔港和渔船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1月10日与110联动单位成员一起在市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3月份与市林业局、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联合在市区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6月份开展“安全宣传月”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宣传活动中全市动用资金8万元,出动宣传车(船)75车次,通过媒体播放宣传标语646条次,张贴标语860条,发放宣传材料6000份,召开座谈会20场。通过宣传,营造了渔业生产遵纪守法、重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群众安全生产观念由“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二是加大渔业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电炸毒鱼等渔业违法行为的查处。深入宾馆、大酒家进行检查,查处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对市场经营水产品的摊店进行检查,确保市民吃上质优、安全的水产品。据统计,截止5月31日全市共查处各类渔业违法违规案件75起。

  三是积极推行养殖证制度,全市共发放养殖证1674本,面积16.53万亩,占应发证面积70%。

  四是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成立专门机构,一把手负总责,明确责任,下达考核指标,常抓不懈。制定了三明市渔业船舶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值班、考核和事故报告制度,四月份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大了渔船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渔船检验条例》规定,强化安全设施配备,做好船员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督促船东签订安全责任制。开展了“五?一”黄金周渔船安全检查,严查渔船非法载客行为,至今全市没有发生一例渔业安全事故。

  五是加大渔药监管,确保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5月8日至5月31日,三明辖区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整治。共下乡开展宣传活动26次,接受养殖户咨询1500人次,发放各种宣传单和科学养鱼用药资料2000余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检查水产养殖场(户)105个,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29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