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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积极开展2007年渔业柴油补贴工作

日期:2007-09-05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云南省农业(渔业)和财政部门领导高度重视今年渔业柴油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2007820日,接到农业部办公厅农明字[2007]88号文件后,该省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明字[2007]88号文件)的文件精神,开展渔业柴油资金的补贴工作。

    云南省涉及补贴的范围是昭通等6个州市,依照2005年各地上报渔业柴油用量,进行分解下达,在内陆渔业捕捞、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方面,直接补贴给渔业捕捞户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户(渔业企业)

    油价上调后,对云南渔业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主要涉及养殖生产、活鱼运输、机动渔船和渔政执法等四个方面。2006年全省水产品产量为29.2万吨,其中池坝塘产量为17.4万吨,占全省水产品产量的59.5%。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增氧机、抽水机、投饵机和发电机等渔业机械,由于燃油价格上调,直接增加了渔业生产成本,降低了渔业效益。

    因此,建议扩大渔业柴油补贴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对渔业柴油进行直补,补贴的范围为池坝塘养殖水域、活鱼运输专业户、机动渔船和渔政执法船等,以减轻油价上调后对渔业生产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渔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