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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微山县和沛县携手打击湖泊非法采砂

日期:2007-08-21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日前,山东省枣庄市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在枣庄市薛城区召开了打击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互通情况,加强联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共同携手构建湖区和谐稳定屏障。会议由南四湖水利管理局石增嘉局长主持,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副局长李炳文同志,沛县水务局副局长黄清河同志,微山县渔业综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县南四湖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卓同志分别汇报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开展情况,与会人员讨论并通过了调整后的打击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打击非法采砂船形成了共识性。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闫淑芹、微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於炜玉在会上作表态发言,淮委水政水资源处刘德保副处长、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阚善光副局长到会指导并讲话。两县所属的有关职能单位部门、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及所属的上级湖水利管理局、下级湖水利管理局、二级坝水利枢纽管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南四湖非法采砂活动仍然存在,团伙性非法采砂、暴力阻碍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但破坏了南四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且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微山县、沛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上做了大量工作,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对南四湖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和一些成功的工作经验。针对局部水域非法采砂活动没有得到全面遏制的问题,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维护湖区和谐稳定的局面,会议形成了一些共识性的意见。

  一是南四湖全湖禁采,微、沛两县分别负责组织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二是微、沛两县对其所属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按照各自分工,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加强部门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从非法采砂的采、运、销等环节予以打击;三是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及所属各单位应加强对湖内非法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巡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两县;四是建立打击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机制。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应采取的工作措施,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督促检查协调领导小组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将执行情况通报给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遇到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始终洋溢着团结协作、互相支援、积极配合的气氛、与会成员单位一致表示,要从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打击南四湖非法采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