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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助推原产地水产品牌向纵深发展

日期:2014-04-24 作者: 来源:湖北省水产局 【字号: 打印本页

  今年三月,湖北省鄂州市名贵淡水鱼协会申请注册的“鄂城鳜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成为鄂州水产品继“鄂州武昌鱼”后的第二个原产地品牌,标志着鄂州市工商局联合水产部门助推鄂州原产地水产品牌向纵深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鄂州以湖而名,依水而兴,水产资源特别丰富,素有“百湖之市”、“鄂东聚宝盆”之称,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气候资源孕育了丰富的鄂州地方特色水产品。一直以来,市局通过与水产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以树立“文化底蕴深厚、水产资源丰富、经济发展广阔”的鄂州水产品牌形象为目标,积极调整宏观监管思路,采取与时俱进、科学的扶持措施,着力培育、扶持本地特色水产品牌的发展,以吸引更多投资者为鄂州建设服务,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鄂州人民。

  在“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并运用后,市局再出措施,指导、帮助该商标成功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也是全国第一件水产品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驰名商标。目前,全市共有10家企业获准使用“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年销售产值2.6亿元,切实促进了当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

  在总结和借鉴“鄂州武昌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运营的基础上,市局通过与水产部门紧密配合,不断深挖地方特色水产资源,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积极引导农户、渔民、水产品生产营销企业运用品牌聚集方式,整合“鄂城鳜鱼”市场资源,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前,在市局和水产部门的指导下,市名贵淡水鱼协会已经许可鄂州武昌鱼集团食品工贸有限公司、梁子湖农业集团、鄂城鳜鱼开发贸易中心、鄂城杜山鱼类加工厂、鄂州鑫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鱼类加工或经营企业,在鳜鱼产品上使用“鄂城鳜鱼”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预计今年产值可突破4000万元。

  下一步,市局将联合水产部门积极培育鄂州(梁子湖)螃蟹、梁子湖红尾鱼、梁子湖银针鱼、银鱼、梁子湖鳡鱼、梁子湖红菱(白莲)、万亩湖小龙虾等水产原产地品牌,并在地理标志商标的使用中做好三件事:一是指导相关协会制定统一的《许可使用合同书》,保证一个“质”字。将质量检查、运用监督、不合格产品召回等内容在合同中一一明确,在授权企业使用地理标志商标时,双方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书》,以法律形式保证水产品质量的提升。二是指导企业统一包装,突出一个“靓”字。过去水产商品的包装是一个企业一个样,五花八门,并且设计落后、主次不分。为了凸显地理标志商标,我们将认真指导使用人改进商品包装。三是指导企业打假维权,彰显一个“护”字。主动向主销区所在地的有关部门通报水产品证明商标使用情况,以借助外部力量,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打击各种假冒伪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