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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市召开太白湖“湖长制”工作会议

日期:2017-05-19 作者: 来源:湖北省水产局 【字号: 打印本页

  5月12日下午,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太白湖市级湖长王立兵在黄冈市太白湖渔场主持召开太白湖“湖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黄冈市政协副主席詹汉彬出席会议。黄冈市水产局、市水利局、黄梅县政府、武穴市政府及花桥、蔡山、万丈湖、濯港、大河等5个涉湖乡镇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乘船巡察了太白湖岸线堤防建设现场和湖泊进出水口情况,对各自责任区域进行了现场认领。会上,在听取黄冈市太白湖“湖长 制”工作牵头部门市水产局关于前期工作以及《黄冈市太白湖“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情况介绍后,大家围绕各自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深入讨论。在认真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后,王立兵指出,大家作为“太白湖”各级湖长,围绕太白湖现状,提出了很多中肯的、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市水产局要认真研究、充分吸纳,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王立兵强调,“湖长”要有“湖长”的觉悟。推行市太白湖“湖长制”,是认真落实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是建设“四个大别山”特别是“绿色大别山”的重要举措,是成功破解太白湖管、治、保难题的根本途径。太白湖各级“湖长”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该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湖长”要有“湖长”的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要求,自觉认领任务清单,确保人员迅速到位、职责迅速明确、工作迅速开展,切实担负起太白湖“湖长”之责。 “湖长”要有“湖长”的担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自觉坚持“一盘棋”的工作理念,注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以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太白湖保护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把太白湖保护、建设得水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