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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资源养护效果显著

日期:2013-07-09 作者: 来源:湖北省水产局 【字号: 打印本页

  近几年,湖北省浠水县委和县政府把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作为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态环境措施中的重中之重。通过一手抓放流,一手抓放生,将两手抓有机结合,积累了一些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保护工作的宝贵经验,从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保护工作的新途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自2006年以来,年投资达10万元之多,年投放各类鱼种、鱼苗近100余万尾。截止目前,共投资近百万元,投放鱼种达1000余万尾。其主要作法是:

  一、加强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浠水县人民政府成立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浠水实际,在政府的主导下,开展“汇集民间财力、物力,把民间自发放生活动和渔类资源保护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专题研究,依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制定有效措施。县水产局积极与县统战部、宗教局协调合作,成立了浠水县渔业增殖放流管理站,站长由渔政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吸纳道教协会会长、佛教协会会长参与工作和管理。主要职责是在搞好政府主导的增殖放流工作的同时,科学客观地制订民间放生管理方案,宣传科学放流(放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民间自发的放生行为引导成为有组织的科学的放生活动,确保民间放生活动与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充分发挥民间放生活动的正能量。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民众渔业资源保护意识

  自2006年以来,每年不定期特别是在长江禁渔期间,浠水县水产局利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渔业法》,发放“修复水域生态、构建美好家园”倡议书2000余份。还主动与县统战部、宗教局协作,深入持久的开展水生生物放生的科普知识培训活动,选派专业人员到全县各地宣传科学放生的相关知识。据统计,每年培训人数达千余人次,发放科普手册一万余份。该县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合作,民众参与,官民合力,放流放生,和谐结合”的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新型模式。近几年来,每年投入的民间资金超过百万元,相当于政府部门2006年以来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所投入的经费总和。

  三、制定相关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为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科学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结合浠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放流活动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以切实做到规范管理:一是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一定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提前15日向县水产局增殖放流管理站登记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二是禁止使用外来非养殖品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三是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应当依法经检验检疫合格,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四是严格执行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防止或者减轻对放流水生生物的损害。

  在放流(放生)时期,该县组织长江管理分局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站在长江流域浠水管理段,使用快艇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大各放流(放生)点管理力度,使增殖放流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