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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陆并举全面监管黄岛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日期:2004-10-21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2004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在紧紧围绕“依法兴渔,强化管理”的工作方针,本着以“教育为目的,处罚为手段”的原则,坚持海陆并举,全面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全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为了严格执行伏休制度,落实农业部、省、市的有关部署和指示精神,组织下发了《关于搞好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伏季休渔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和安排,实行工商、边防、城管联动机制,并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为组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为副组长,分管局长和沿海各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有关伏休工作,区渔业执法部门专门制定了具体的伏季休渔管理方案,对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从而在全区形成了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认识一致、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加强宣传、突出教育。要把伏休制度贯彻执行好,首要任务是搞好宣传教育。 为此,黄岛区渔业局组织执法人员及时下村了解渔业生产的实际和渔民的思想动态,分析上半年效益滑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给伏休带来的难度和压力,认识到只有及早地进行宣传教育,才能让广大渔民充分理解和认识保护渔业资源的意义,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使执行伏季休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变成渔民的自觉行动。基于这一现状, 他们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搞好宣传教育工作,与各渔办人员一起深入渔村、码头、停泊点进行宣传,张贴和发放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和城管局《关于伏季休渔期间禁止违法捕捞、收购和销售水产品的通告》270余份;6月中旬利用电视台连续一周时间播放伏休规定;把省厅统一印制的《全力以赴、群策群力,坚决做好2004年伏季休渔工作》——致全省渔工、渔民的一封信,派专人亲自送到渔民手中,共计下发1800余份。在休渔期的前、中期, 又连续5次以海、陆检查处罚为背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在休渔后期的8月25日又召开了由全区各办事处、重点渔业村书记(主任)代表及部分渔业村分管渔业的同志及优秀船长参加的休渔管理和安全生产座谈会,并邀请省渔政中心站、市渔政处领导莅临指导。在伏休期间,黄岛船检部门利用休闲时间举办渔民培训班3期,培训机驾长、船长200余名,提高了渔民的专业技能,做到休渔不休人。

  三是把好关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是保护广大渔民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的重要一环,也是能否执行好伏休制度的关键。 黄岛局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检查上来,强化管理措施。他们针对个体船多、停泊点分散、情况难以掌握的状况, 成立了海、陆两个检查小组,坚决把住港口关、流通关、陆地关和海上检查关四个关。海上以中国渔政37605船为主,全面负责海上检查,实行昼夜不定时巡视。 他们根据部分违规船的活动规律,变换不同的管理手段,采取一堵、二截、三巡查的方法,严格管理。一堵是利用蹲点的办法,把渔政船锚泊在港口外围处堵住个出海违规渔船;二截是利用渔船返港时,在渔船的主要通道拦截;三巡查是对所辖海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休渔期间共出海47天次,航行3200余海里,查处违规渔船119条,罚赔款3.7万元。各参数率同比为:出航天次与去年同期持平,航程同比增35.5%,查处违规渔船同比减42.7%,罚赔款同比减37.8%。陆地他们利用早、晚和休息日时间不定时地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港口、码头、停泊点、加油点、加冰点严密监控,以动制动,动静结合,实行封闭管理,共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6天次,查处违规上冰3期,违规出海渔船8条,使个别违规者无机可乘。今年共接举报电话3个,同比减少一倍多。由于方法正确,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有效地遏止了乱偷滥捕现象,维护了渔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整个伏休过程,紧张、有序、平稳、顺利、成功。基本实现了“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的休渔目标,有效地维护了伏休秩序,保护了渔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