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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开始封湖禁渔

日期:2007-02-05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日前,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发出《二○○七年巢湖封湖禁渔通告》。通告规定,巢湖今年的禁渔期从2007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禁渔范围包括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的河口。重点保护孤山、马尾河口、南淝河口、杭埠河口、东口门等鱼类繁殖保护区。禁渔期间,除银鱼、虾、贝类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专项捕捞外,其他捕捞采集水生动植物生产活动一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游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007年1月30日,巢湖渔业管理局召开2007年封湖禁渔工作会议,会议就加强效能建设、提升渔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渔政管理水平,切实做好2007年的巢湖封湖禁渔工作做出部署。 

  巢湖面积776平方公里。自1984年以来,安徽省每年在巢湖实施禁渔期制度。通过采取加强禁渔管理、实施增殖放流、控制捕捞强度等一系列综合措施,有效地保护了巢湖生物资源,改善了巢湖水域的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